DZW多回轉智能防爆電動執行機構的正確選擇依據:
1、操作力矩:操作力矩是選擇閥門電動裝置的主要的參數。電動裝置的輸出力矩應為閥門操作大力矩的1.2~1.5倍。
2、操作推力:閥門電動裝置的主機結構有兩種,一種是不配置推力盤的,此時直接輸出力矩;另一種是配置有推力盤的,此時輸出力矩通過推力盤中的閥桿螺母轉換為輸出推力。
3、輸出軸轉動圈數:閥門電動裝置輸出軸轉動圈數的多少與閥門的公稱通徑、閥桿螺距、螺紋頭數有關,按M=HZS計算(式中:M為電動裝置應滿足的總轉動圈數;H為閥門的開啟高度mm;S為閥桿傳動螺紋的螺距mm;Z為閥桿螺紋頭數。
4、閥桿直徑:對于多回轉類的明桿閥門來說,如果電動裝置允許通過的大閥桿直徑不能通過所配閥門的閥桿,便不能組裝成電動閥門。因此,電動裝置空心輸出軸的內徑必須大于明桿閥門的閥桿外徑。對于部分回轉閥門以及多回轉閥門中的暗桿閥門,雖不用考慮閥桿直徑的通過問題,但在選配時亦應充分考慮閥桿直徑與鍵槽。
5、輸出轉速:閥門的啟、閉速度快,易產生水擊現象。因此,應根據不同的使用條件,選擇恰當的啟、閉速度。
DZW多回轉智能防爆電動執行機構閥門電動裝置的介紹:
1、閥門電動裝置的操作力矩:電動裝置的輸出轉矩與轉速輸出轉矩值是電動裝置的重要技術參數之一,針型閥也是使用中需要選擇的重要參數。如果在組配電動閥門時選用的電動裝置輸出轉矩過大或不足都是不可取的。因為一般情況,電動裝置生產廠在產品出廠時均需進行輸出轉矩值的測試與調整,是相對比較準確的。如果選用過大的輸出轉矩余量,將會使電動閥門具有很大的潛在危險性,一旦發生控制保護失靈情況將很容易造成閥門損壞(閥桿彎曲、閥體破裂)現象,極易造成管道系統事故。所以輸出轉矩余量選擇過大是不可取的。關于對電動裝置輸出轉速的確定,在閥門對其啟閉時間沒有嚴格要求時,應盡量選用較慢的速度。因為不必要的較快速度,在相同轉矩要求下將會增大電機功率,調節閥這樣不但浪費能源,提高工程造價,而且也會使電動裝置體積增大造成多方面浪費。目前國內自行開發研制的電動裝置,在每個機座號中設計配用的電動機規格數量不多(一般為2-3個規格),以及主體傳動中齒輪副和蝸輪副的速比范圍變化有限,所以每個機座號的轉矩分檔和轉速分檔都不多。